未来能源政策五大方向
随着国家对新能源的逐渐重视和政策倾斜,我国的能源政策应坚持五大方向:
第一,节约优先。据统计,2005年我国单位GDP能耗比1990年下降了46%。为了保证实现"十一五"规划《纲要》提出的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20%的目标,要通过调整结构、技术进步、加强管理、深化改革、强化法治和动员全民,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的作用,全面促进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。
第二,立足国内。多年来,我国的能源自给率一直保持在90%以上。作为以煤为主的国家,国内能源供应有巨大的潜力,煤炭资源丰富,3/4的水电资源尚未开发,核电、风力发电、太阳能以及生物质能的应用刚刚起步,燃料乙醇、煤基醇醚燃料以及煤炭液化等替代能源发展前景广阔。我们将充分考虑自身资源特点以及维护国际能源市场稳定的责任,继续坚持把主要依靠国内解决能源供给问题,作为维护我国能源安全的基本方略,加快能源工业发展,增强国内能源供给能力。
第三,多元发展。努力构建煤炭为主体、电力为中心、油气和新能源全面发展的能源结构。到2020年,争取使可再生能源比重从目前的7%左右提高到16%左右。
第四,保护环境。20多年来,我国能源环境保护取得显著进展,在火电装机大幅增加的情况下,电厂烟尘排放总量仍维持在198 0年的水平。我国今后的能源发展将兼顾经济性和清洁性的双重要求,鼓励发展煤炭洗选、加工转化、先进燃烧、烟气净化等先进能源技术。新(扩)建燃煤电厂要同步建设脱硫设施,加快现有燃煤电厂脱硫改造。在今后5年里,我国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计将下降10%。
第五,加强合作。我国政府已参与多个多边能源合作机制,是国际能源论坛(IEF)、世界能源大会(WEC)、亚太经合组织(APEC)、亚太伙伴关系(APP)等机制的正式成员,是能源宪章的观察员,与国际能源署等国际能源组织也保持着密切联系。同时,我国与美国、日本、英国、印度、欧盟、欧佩克等建立了能源双边对话机制。今后,我们将继续充分利用各方资源、经济、技术等方面的互补性,积极开展能源领域的国际合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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